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清除冰雪物资采买项目澄清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105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2-07发布日期:2017-12-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清除冰雪物资采买项目澄清公告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实验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清除冰雪物资采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如下事宜作澄清补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清除冰雪物资采买项目;

2.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竞谈-2017(017)号;

二、澄清补充内容: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第5页):

供应商资格条件:2.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新货物,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CMA)出具的认证证书、检测报告; 

现澄清补充为: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货物须是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新货物,融雪剂须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棉胶靴和棉帽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第6页):

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于2017年12月7日上午9:00 前由供应商的基本帐户递交至以下帐户,缴纳谈判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的摘要栏或备注栏内用简短文字注明所缴纳谈判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名称、谈判保证金等内容。

现澄清补充为:

谈判保证金应于 2017 年12月8日上午9:00 前由供应商的基本帐户递交至以下帐户,缴纳谈判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的摘要栏或备注栏内用简短文字注明所缴纳谈判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名称、谈判保证金等内容。

招标文件中与此澄清有冲突的,以此澄清为准,其他内容无变化。

三、澄清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澄清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5938725422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七路东200米大方商务3楼

邮编:4500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1-58531990  1373386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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