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1096/2017-0014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航空港区分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11 | 发布日期:2017-12-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根据郑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关于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郑治市办联(〔2017〕12号)文件精神,结合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航空港区质监分局于2017年12月4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会进行宪法学习。
分局党组成员马辉同志作为主持人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些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马辉同志在系统讲解了法律建立的背景、作用以及意义之后,宣读了宪法的纲领,并和大家积极讨论。王宪军同志强调,各科室在日后工作中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等工作,要严于律己,不能触犯法律的红线。
通过培训,分局干部职工体会很深,纷纷表示,一定要多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法治水平,依法依规做好为人民服务的每一件事,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港区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