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106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12 | 发布日期:2017-12-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竞争性磋商2017(005)号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二类派遣制人员配发服装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因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招标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二类派遣制人员配发服装采购
1.2采购编号:郑港财采竞争性磋商2017(00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基本概况:本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二类派遣制人员配发服装采购。
2.2采购需求(具体内容及数量):综合执法局为市政管养中心二类派遣制人员每人采购夏季短袖2套,春秋常服2套,春秋长袖2件,冬季棉袄一件。人员数量431人。
2.3交货期:10日历天。
2.4采购预算:32.3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6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3供应商须具有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3.4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4.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2月13日起至2017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港大道(原新港大道)与星港路(原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近6个月内缴纳的,任意1个月即可)及受托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一份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发票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⑥企业近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
⑦企业社保缴纳凭证和税收交纳凭证(提供近6个月内缴纳的,任意1个月即可);
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授权委托书、《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注:第一次报过名的供应商应根据本次磋商公告重新领取文件。
五、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9时30分;
5.2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港大道(原新港大道)与星港路(原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有关信息:
6.1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6.3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371- 86198062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单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360706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邮政编码:450000
公司网址:http://hnqs.zzjs.com.cn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