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538178/2017-00015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经济效益审计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13 | 发布日期:2017-12-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金岱产业集聚区福耀玻璃有限公司增容供配电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为:送审金额13891763.00元,审定工程造价为12481202.84元,核减项目金额1410560.16元。
审减项目造价的主要原因:一是送审结算中部分项目工程量偏大,如计量CT项、计量PT项、其它项等,审减金额约43万元;二是施工单位报送的个别项目单价偏高,如专用配增加电缆部分户内冷缩头25mm^2 高压项、零星用工部分,审减金额约1.72万元。三是其它审减原因,如设计费、监理费,审减金额约97.24万元。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建设单位与相关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
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合同管理;
(二)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现场签证严加审核,确保现场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