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97/2017-00102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审计,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13 | 发布日期:2017-12-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审建报〔2017〕38号
被审计单位: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
审 计 项 目: 荥阳市2015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荥阳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1月3日至6月8日,对荥阳市2015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荥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荥阳市2015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位于市广武镇,该项目分为:Y080茹寨线(茹固—任河)公路改建工程、Y080茹寨线(炎黄快速路—中任庄村)公路改建工程、Y082陈任线(李岗—任河)公路改建工程及Y032张垌线(樊河—车庄)公路改建工程(分为三个标段)。道路全长8158.60米,路面宽6米。工程主要内容:路床处理,基层铺设,路面混凝土铺设及排水渠砌筑等。
(二)招投标情况
2015年4月30日,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7495507元。
(三)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2015年5月30日,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与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荥阳市2015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合同价7495507元。合同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7月30日。
2016年11月19日,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了验收。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竣工结算情况,但存在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297011.04元
荥阳市2015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报审结算造价7913346.11元,审定结算造价7616335.07元,审减工程结算造价297011.04元。报审结算部分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应费用定额、《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荥阳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信息》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依法据实结算。
四、建议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实编制竣工结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荥阳市审计局。
荥阳市审计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