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97/2017-00090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审计,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13 | 发布日期:2017-12-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审建报〔2017〕47号
被审计单位: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审 计 项 目:荥阳市高山镇X019(竹川太溪池至国道310)改扩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荥阳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8月11日至10月27日,对市高山镇X019(竹川太溪池至国道310)改扩建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荥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 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荥阳市高山镇X019(竹川太溪池至国道310)改扩建工程,位于荥阳市西部,东起自X019与G310相交处,西至与Y024交叉口处,全长约1.3千米。项目设计为公路二级,桥梁荷载公路二级,设计车速每小时40千米。路基宽46.5米,两边各4米边沟及路肩,各3.5米人非混合车道,各7.5米侧分带和16.5米道路,一座中桥,2道涵洞。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
2012年9月25日,高山镇人民政府作为招标人,委托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对市高山镇X019(竹川太溪池至国道310)改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21992538.00元。
(三)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2012年10月8日,高山镇人民政府与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荥阳市高山镇X019(竹川太溪池至国道310)改扩建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21992138.00元,开工日期为2012年10月8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2016年12月,荥阳市高山镇人民政府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并于2017年7月移交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竣工结算情况,但存在有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3393134.00元
荥阳市高山镇X019(竹川太溪池至国道310)改扩建工程报审结算总造价25626830.00元,审定结算总造价22233696.00元,审减结算总造价3393134.00元。报审结算部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2008版《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公路造价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依法据实结算。
四、建议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实编制竣工结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荥阳市交通运输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荥阳市审计局。
荥阳市审计局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