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97/2017-00083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审计,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13 | 发布日期:2017-12-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审建报〔2017〕31号
被审计单位:荥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审 计 项 目:荥阳市楚河汉界景区绿化提升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荥阳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6月23日至8月8日,对市楚河汉界景区绿化提升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荥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荥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 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荥阳市楚河汉界景区绿化提升项目,位于荥阳市广武镇楚河汉界景区。工程内容包括:整理场地,栽植及养护景区内苗木,铺种草皮,翻新景区大门布置景观苗木、花卉、护栏及景石。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
22016年11月3日,荥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荥阳市楚河汉界景区绿化提升项目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荥阳市惠民路住建局北配楼三楼)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河南恒春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643042.02元。
(三)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2016年11月7日,荥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与河南恒春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荥阳市楚河汉界景区绿化提升项目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1643042.02元,项目开工日期为2016年11月7日,施工日期为2016年12月2日。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荥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竣工结算情况,但存在有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68139.15元 。
荥阳市楚河汉界景区绿化提升项目报审结算总造价1787654.84元,审定结算总造价1719515.69元,审减结算总造价68139.15元。报审结算部分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A建筑工程、D市政工程、E园林工程及相关配套文件、《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荥阳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信息》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依法据实结算。
四、建议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实编制竣工结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荥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荥阳市审计局。
荥阳市审计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