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63.931亩国有建设用地,纳入2018年第一季度供应计划

索 引 号:00529137X/2017-0024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关 键 词:综合,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2-13发布日期:2017-12-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63.931亩国有建设用地,纳入2018年第一季度供应计划


为了有效盘活土地资产,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产保值增值,近日,荥阳市人民政府收回位于豫龙镇郑上路北侧的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42620.92平方米(合63.931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和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后,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为配合2012年郑上路两侧生态廊道建设,豫龙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补偿标准对郑州高科环保通风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原荥阳县农机试验二厂、河南省农作物新品种引育中心、原荥阳市农业局、郑州市腾龙阀门有限公司、郑州市腾龙家俬有限公司等土地使用权人给予了补偿,由于历史遗留问题,6宗地始终未能纳入政府土地储备。按照“三块地”改革的要求,要实现土地的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统一供应,6宗地收储后将纳入2018年第一季度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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