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同安中医骨伤科医院的行政处罚

索 引 号:679456687/2020-0002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辐射,安全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2-14发布日期:2017-12-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郑州同安中医骨伤科医院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郑州同安中医骨伤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依法备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其下达中原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原环罚辐决字〔2017〕第001号),做出处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