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港第二市民服务中心、郑港第三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幕墙及门窗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107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2-14发布日期:2017-12-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港第二市民服务中心、郑港第三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幕墙及门窗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郑港第二市民服务中心、郑港第三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市民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幕墙及门窗工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港第二市民服务中心、郑港第三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幕墙及门窗工程二次。

1.2 项目概况:郑港第二市民服务中心位于郑州航空港区长安路以东(原郑港二街)、归航路以北(原祥顺路)、桥航路以南(原祥瑞路),总建筑面积约7.3万平方米;郑港第三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郑州航空港区慈航路(原郑港五路)与凌烟街(原郑港一街)交叉口东北角,总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

1.3 招标范围:按发包人和设计单位确认的幕墙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框架式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玻璃门、地弹门、铝合金门窗(含机械排烟窗、电动排烟窗)及百叶窗、屋面采光顶、屋面格栅系统、栏杆(不含雨棚)等工程;主体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部分室内门、玻璃门、防火窗、普通窗的制作与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 质量要求:按建设部颁布的现行验收规范执行,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地方建设行政管理机构规范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1.5 工期:90日历天/标段。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郑港第二市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幕墙及门窗工程二次;

二标段:郑港第三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幕墙及门窗工程二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注册),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时项目经理需与报名时保持一致),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近两年交纳证明)。

2.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拟派项目经理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投标人与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

2.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投标人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2.7投标人须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文件。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其他要求: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2.10一、二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就上述二个标段报名并投标,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报名事项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3.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需出具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中心出具的近两年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证明;

(5)投标人和项目经理的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7)近3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纳税人身份证明;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证件文件要求提供有效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除外】,留复印件贰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市民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56567834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化工路交叉口东南角中机工程办公楼9楼

联系人:郭女士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38076  18638009663  13017677372

E-mail:cdzbfive@163.com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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