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897/2017-0006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15 | 发布日期:2017-12-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期,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校园周边小食品和农村食品等30大类126小类大宗食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样品192批次,初检项目合格样品18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样品检验合格率约为95.8%,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登封市市区杨家逍遥镇胡辣汤店1批次自制生湿面团检出铝(不得检出);
登封市市区杨家逍遥镇胡辣汤店1批次自制油条检出铝超标;
登封市大冶镇娜丽果品商行销售的1批次糖姜片检出二氧化硫超标;
登封市嵩山超越农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手工韭花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
登封市嵩山超越农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手工芥菜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
登封市大冶镇金冠面包房自制加工的1批次哈雷蛋糕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
登封市嵩源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桶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
登封市宣化镇武军干菜鲜肉店销售的1批次自制肉冻检出铬超标;
二、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食品,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经营单位所在地嵩阳办、大冶镇、徐庄镇、君召乡和宣化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时,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