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化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369/2017-0008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文    号:宣政〔2017〕139号成文日期:2017-12-15发布日期:2017-12-1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化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安全生产工作组,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宣化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宣化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登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登政办明电〔2017〕128号)文件要求,我镇结合实际,决定自2017年12月15日—2018年3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以及省委省政府、郑州市委市政府和登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动员全镇各级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刻吸取近期郑州市内外事故教训,在岁末年初、“双节”及“两会”期间,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巩固大检查活动取得的成果,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成立组织

    为确保宣化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的顺利实施,成立宣化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马炎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俊贤  党委副书记

            王国伟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毛彦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二超  党委委员

            王慧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高翔飞  副镇长

            杨建丽  副镇长

            王耐玲  副科级组织员

            陈中兴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丁培林  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尚宏伟  司法所长   

            何跃涛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屈省战  副科级干部        

            李振勋  副科级干部

            程现军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岳占峰  屈宗杰  王发强  燕建平  杨孟博

            张彩丽  刘  芳  米文广  程  涛  王铭华                        

            李宏标  徐要争  温大飞  刘吉春  梅晓阳

            李康宁  王俊杰  张伟峰  邵占军

            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岳占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米文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本次综合百日攻坚行动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收集资料等工作。      

    三、整治领域

    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煤矿、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学校、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实施集中整治,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四、整治内容

    主要是对各行业领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是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油气管道输送管道隐患整治、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烟花爆竹旺季专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三年中和整治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安全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单位经济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印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八)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五、整治重点

    (一)煤矿、加油站及相关特种设备:由煤矿、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组负责。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对全镇企业所有煤矿的监管,落实煤矿“双七条”规定的贯彻情况,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治理、防突措施、防治水、“一通三防”、图纸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治理,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重能力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做好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检验工作;做好加油站日常检查工作及打击成品油非法营运工作。

    (二)道路交通:由扶贫开发、农业、桥梁涵洞、道路交通、森林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组负责。重点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公路城乡公交客运安全监管,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批准路线行驶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建筑施工及相关特种设备:由新型城镇化、违法建设、农村危房、液化气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工作组负责。严厉打击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的指导;深入整治基坑、高大模版、脚手架、其中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做好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检验工作。

    (四)消防:由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组负责。重点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一步强化超市、旅社、酒店、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

    (五)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及相关特种设备:由工业企业、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组负责。重点是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及其整顿关闭情况;露天矿山采石场和排土场防坍塌专项整治情况;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图纸不全或不准而从事生产的行为,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的行为。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做好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检验工作。

    (六)烟花爆竹:由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安全生产工作组负责。从严整顿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坚决打击非法储存、非法运输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无证运输车辆,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布点、不按规定网点销售的行为。

    (七)学校、旅游:由教育、卫生、文化娱乐、旅游、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组负责。1.学校: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2.旅游:重点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场所内的检查,对不能保证旅游安全的景点要坚决定制开放;强化对景区车辆、文化、游乐设施特种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营;加强对景区食品卫生消防的监督检查,严防集体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八)电力:由工业企业、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组负责。重点是做好电力建设工程设施安全、供电安全和应急保障等;加大对工业、民用、公共场所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

另外,镇各行政村、卫生院、中心校等站办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六、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镇攻坚行动办公室统一组织、牵头单位分头实施、具体负责。各二、三级网格长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对本网格内的隐患排查及协调处理。全镇百日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19日)。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各分管领导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部署,召开动员会,确保思想高度重视,安排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18日)。各安全生产工作组要根据本方案,迅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边查边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攻坚行动整个过程。各安全生产个工作组每周四上午11点前向百日行动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隐患排查整治周报表(见附件)。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8年1月19日至3月10日)。各安全生产工作组要对照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研究分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消号落实。各安全生产工作组每周四上午11点前向镇百日攻坚办公室报送隐患整治整改情况。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8年3月11日至3月15日)。百日攻坚办公室要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全面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安全生产工作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实行分包或分管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结合现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百日行动的领导,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此次行动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要求及不同行业职业特点,把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出行、防中毒、防践踏等基本安全知识,深入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等,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贯彻,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利用镇电视插转台、简报等形式,深度宣传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取缔。

    (三)扎实排查整治。各安全生产工作组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要利用安全生产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镇百日攻坚领导组要重点查看各分管领导、各安全生产工作组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大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安全生产工作组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安全生产工作组要加强协调和联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企业,抽调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等措施,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及应急措施,隐患销案后方可恢复生产和经营;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镇百日攻坚办公室要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和“四不两直”的督查检查方式,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安全生产工作组要加大攻坚力度,对排除出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研究解决。

    (六)加强信息上报。各安全生产工作组要按照文件要求,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及情况统计表,镇百日行动办公室要及时对全镇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对于没有按照上报的单位,要按照责任追究的有关要求,追究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严格的问责,责任倒查机制。凡是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信息报送不及时的,要对各安全生产工作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是攻坚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附件: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周报表


                                                                   

                                                                                        宣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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