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下调0.03元/斤

索 引 号:005291257/2017-00183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粮食/业务信息/粮油调控、储备
发布机构:荥阳市粮食局关 键 词:粮食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2-18发布日期:2017-12-1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下调0.03元/斤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下调0.03元/斤

2018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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