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080960X/2017-00043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18 | 发布日期:2017-12-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郑州航空港实验区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河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提高食品抽检频次,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全年财政安排食品安全检测经费460万元,计划完成抽检食品2800批次,实际完成2969批次,抽检数量达到4.56批次/千人,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一是实现重点品种全覆盖。抽检项目方面,覆盖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项目;食品品种方面共覆盖33个大类、132个品种、203个食品细类;业态方面覆盖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进口食品等不同业态。特别是结合航空港区实际,对富士康、民航食品、进口食品加大抽检频次,增加抽检项目,通过技术手段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二是实现抽检结果全公开。在局官方网站设置了“抽检信息公示”专栏,第一时间将食品抽检结果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抽检项目、批次、合格产品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不合格产品的型号、抽样地址、生产日期及不合格项目的检验结果也一并公示。截至12月18日,共公示14期监督抽检结果。
三是实现不合格产品全查处。针对抽检中出现的不合格食品,我们采取了责令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视情况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措施依法查处企业。做到了不合格食品控制到位、源头追溯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