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5061/2018-000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东大街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19 | 发布日期:2017-12-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通 知
辖区居民们:
2018年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奖励扶助申请及年审工作现已开始,请符合条件的居民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相关事宜。
一、0-18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
(一)1.申请对象:户籍在本辖区的个体无业居民,只有一个子女,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年龄在2-18周岁(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没有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提供资料: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合法收养子女证明、郑州银行的存折账号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即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办理。
(二)0-18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年审:2018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年审工作开始,2017年11月8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前到本社区年审。提供资料:户口本、孕检本、郑州银行存折、身份证原件;
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申请
(一)奖励扶助申请对象条件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户籍在我辖区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辖区的城镇居民;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按年不按月):
4.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注:夫妻一方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另一方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之前的,双方均可申请奖励扶助。
(二)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资料
1.具有本辖区户籍的城镇居民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一寸免冠近照3张,以及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原无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存在的由现居住地居委会出具证明),郑州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7年11月8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表》(一式二份)。
2.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近照3张以及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工作单位出具的未在当地享受同类奖励与扶助的证明,郑州银行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原工作单位所在的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表》一式二份。
3.离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三)城镇奖扶年审:2018年60岁城镇奖扶年审工作开始,已申请过60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扶的人员于2017年11月8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前到本社区年审,提供资料:户口簿、奖扶证、郑州银行存折、身份证原件。
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请
(一)1.申请对象: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在生育或未再收养其他子女的夫妻。户籍本社区,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未违反政策法规规定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2.提供资料: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现存活子女残疾证、子女死亡公安部门、人民法院、乡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份以及本人一寸照片4张;2017年11月8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前到户籍地所在社区申请办理。
(二)特别扶助年审:2017年特别扶助年审工作开始,已申请过的人员请本人于2017年11月8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前到本社区年审。提供资料:户口簿、特扶证、郑州银行存折、身份证原件。
管城回族区东大街办事处 咨询电话:86509225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