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492/2017-001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上政办〔2017〕61号 | 成文日期:2017-12-19 | 发布日期:2017-12-1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上街区舆情应急响应制度》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29日
上街区舆情应急响应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为提高我区舆情应急处置水平,明确舆情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推进舆情应急响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避免重大舆论危机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及时主动,准确把握。重大舆情发生后,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电话报告一般不超过20分钟,书面报告不超过40分钟,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送准确信息。经区领导阅示后,同时抄送区应急办。重特大突发事件的首报信息,以及事件比较敏感或可能演化为重特大事件的首报信息,由区应急办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应急部门报告。
(二)强化引导,注重效果。重视舆情员队伍建设,增强对舆情的研判能力,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既要尊重受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回应受众的关切,又要善于因势利导,引导受众正确认识事物真相,确保取得最佳舆论引导效果。
(三)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建立健全舆情应急响应的各项制度和预案,明确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严明纪律,严格奖惩,确保舆情应急响应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四)突出导向,分类处理。发生特别重大舆情时,由舆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请示,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共同领导,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舆情应急工作;发生重大或较大舆情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发生影响较小的舆情时,由舆情内容涉及的相关单位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工作。
第三条 工作机制
组建“1 2 5 T”工作机制,即由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牵头成立舆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办、区政府办为综合协调单位,区督考办、公安局、工信委、网格办、区委区政府法制办为常驻单位,T(target目标)为舆情目标单位。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及时落实主要领导关于舆情的批示要求;
(二)对涉及上街的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媒体的相关事宜;
(三)根据需要确定舆情突发事件应对新闻发言人;
(四)审定舆情处置预案,确定宣传报道内容,安排新闻发布,接待、引导采访事件的媒体记者;
(五)收集、跟踪、分析、处置境内外舆情,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舆情进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指导相关单位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六)向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及时上报舆情信息处理进展情况。
第四条 舆情预警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负责每天上网浏览上街区的相关信息,及时收集舆情危机事件及其苗头动向,分析评估态势趋向和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对发现的舆情,第一时间填报《舆情处置单》,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舆情处置建议。在报告的同时采用“及时处理、组织跟帖、公布事实”等办法,有条不紊地开展舆情处置工作,控制舆情升级、扩散和蔓延。
第五条 舆情引导
突发舆情发生后,要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正面回应、妥善处理”的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当出现涉及上街的负面报道后,上街区政府网、上街发布等作为舆情回应的主阵地,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坚持积极正面引导以正视听。有重大影响的舆情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迅速反应,协调主流媒体,推出相关报道,引领社会舆论。
第六条 舆情处置
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区长信箱、留言板等政府与公众沟通交流的互动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利用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等政务公开平台,将传统媒体与网络相结合,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渠道,真诚客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同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平息”的基本要求,组织舆情主体单位和评论员,对负面质疑进行反驳,引导舆情的正面发展。当负面影响增大时,领导小组应有意识地选择重要信息在主流媒体发布,维护上街的良好形象。
第七条 舆情应对
(一)明确态度。应在第一时间表明态度,快讲事实,慎讲原因,对事件及时关注和重视,不能漠视、一概不知和回避。
(二)提高速度。要迅速与有关单位和媒体取得联系,征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协助工作人员及时处理违法信息。
(三)把握尺度。要及时拿出统一的解释口径,当事实的调查时间较长,一时拿不出完全的调查结论,也要考虑梯度发布信息,分阶段降低不良信息的影响。
(四)规范法度。在消除负面报道危害时,要有的放矢,方法得当,分清轻重缓急,密切关注媒体动态,防止事态反复。
(五)调整角度。对于确属工作人员失误的情况,可以将着眼点放在事后的处理、原因的调查以及责任的追究上,显示区委、区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积极态度。
(六)提高满意度。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力争把重大舆情和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努力营造积极健康、和谐有序的良好氛围,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第八条 附则
(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