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2164910/2017-00092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关 键 词:监管 | |
文 号:牟安委办〔2017〕92号 | 成文日期:2017-12-18 | 发布日期:2017-12-1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1月30日12:20,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二车间15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检修过程中,油浆蒸汽发生器E2208-2发生爆炸,目前已造成5人死亡,确定3人重伤,进入年终岁尾,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易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危险化学品自身具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特性,危险化学品企业一旦发生事故,极易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严重危害,带来较大社会影响,各单位要提高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执法,加强日常安全监管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点,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届满未依法取的延期手续企业的日常监管、凡发现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要立即依法查处,并督促其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物料和装置,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切实加强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大两类企业的检查频次,特别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凡是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隐患,要持续监督其整改,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三是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核对企业周边环境、评价、范围、许可范围,发现企业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许可证,要依法严肃查处。四是要对辖区内停产停业(歇业)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压缩危险化学品库存量,力争做到零库存,并及时清空设备、管道内的化工物料。五是每季度汇总、分析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从严审批,规范检维修作业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督促相关企业结合低温冬季生产装置设备处于冷高压状态的特点,做好防泄漏、防中毒、防静电等相关防范措施,并重点加强检维修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一是要认真执行《危化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规定,盯紧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排查特殊作业的风险评价、控制措施和安全规程,从严落实作业票证管理制度。二是要加强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现场的执法检查,并督促企业规范动火作业管理,强化现场监护,采取聘请专家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特殊作业规范、管理制度、审批流程、操作规程、作业票填写等专业知识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岗位员工等在内的从业人员全覆盖。
2017年12月18日
中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