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484/2017-00109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林业/业务信息/森林防火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林业局 | 关 键 词:林业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20 | 发布日期:2017-12-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进入十月一日后,森林防火进入火险高发期。12月20日上午,荥阳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轻车简从走进金寨乡中心街道,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及《荥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陆地野生动物保护》等内容。
工作人员向来往居民发放陆地野生动物保护、荥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各种宣传资料100多份,同时启用宣传车流动式宣传。宣传要求金寨乡群众注意防火、用火,不乱扔烟头,不随地生火,不燃放烟花鞭炮,始终注意用火安全。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金寨乡群众防火、用火安全意识,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防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