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17477675/2017-0001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 | 关 键 词:政务,工作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20 | 发布日期:2017-12-2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杨办〔2017〕39号
杨桥办事处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杨桥办事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
2017年12月20日
杨桥办事处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东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办事处决定自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动员办事处各行政村、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刻吸取近期各地事故教训,在岁末年初、“双节”及“两会”期间,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巩固大检查活动取得的成果,努力实现办事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在办事处各单位、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对建筑施工、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学校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三、整治内容
(一)建筑施工:重点是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未批先建项目和重大工程等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房的指导;强化对事故现场管理,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同时也要加强对渣土及排土场的管理,严防滑坡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环保所
(二)消防:重点是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对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特别是要加大对幼儿园、学校等消防安全的检查督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责任单位:安全办 派出所
(三)道路交通: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深化对客运车辆挂靠运营整治,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按批准路线行驶等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公路所
(四)危险化学品:重点是落实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情况,强化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条件,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监控措施、规章制度及其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等。
责任单位:安全办
(五)烟花爆竹:坚决执行《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郑政令〔2015〕217号)。郑东新区全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东区公安机关负责查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东区安全监管、城市管理、工商、环保、质监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派出所 安全办
(六)特种设备:重点是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检测情况,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应用情况,危险品运输罐车加装安全紧急切断装置情况等。
责任单位:安全办
(七)学校: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
责任单位:杨桥中心校 安全办
另外,卫生、食药、水务、农业等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各行政村、各单位统一组织、行业部门分头实施,办事处综合督导。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8日至12月20日)
各行政村、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百日整治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18日)
各行政村、各单位要结合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着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着力做好前期未整改到位隐患的治理工作,同时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边查边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行动整个过程。各乡行政村、各单位每周四上午向办事处报送本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3月10日)
各行政村、各单位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8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各行政村、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李汤波为组长,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赵小虎为副组长,各二、三级网格长和各行政村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小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面指导、协调百日攻坚行动相关工作。各行政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结合现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的领导,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行政村、各单位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同时要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
(三)扎实排查整治。各行政村、各单位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在辖区内,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重点查看各级干部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百日攻坚行动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行政村、各单位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要把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成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各行政村、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凡是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采取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等手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凡是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凡是各行政村、行业发生较大或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先资格;凡是百日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