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落实文创园区生产性企业外迁的建议

索 引 号:005295266/2017-0014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
发布机构:中牟县刘集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建议,提案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2-21发布日期:2017-12-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加快落实文创园区生产性企业外迁的建议

关于加快落实文创园区生产性企业外迁的建议

 

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以建设成为“国际化、现代化时尚创意旅游文化新城”,打造“东方奥兰多”为目标,园区以“文化创意、时尚旅游、高端商务”为主导产业,立足国际化、时尚化,注重“三力型”项目引进。重点引进动漫、音像、传媒、广告、视觉艺术等文化创意类产业,娱乐、休闲、旅游、创意等时尚旅游类产业,以及总部经济、会展经济、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等高端商务类产业。目前已经建成投产的项目如方特、绿博园以及正在建设中的海宁皮革城、长城书画院等均为此类产业。

但园区原有的河南津大幕墙有限公司、中牟县裕康酱菜厂等生产性企业已经不符合园区的高端定位和规划要求,这些企业自愿配合政府工作,主动迁出园区范围另择新址,但长时间阻滞于新址土地落实问题而搁置。

因此,建议县政府统筹考虑以上企业用地需求,在规划许可范围内调配土地促进文创园区内生产性企业外迁。


提案人:李  恒  段文周  朱肖云

单  位:刘集镇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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