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5178/2017-0045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21 | 发布日期:2017-12-2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雁鸣湖镇坚持河长管河、源头护河,多管齐下,对辖区内河道实施“河长制”全覆盖,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镇域的河道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为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雁鸣湖镇再实施一系列举措,强化管控,保障治理成果。
一是适时调整,确保河长工作落在实处。雁鸣湖镇村级河长主要由河道所在村支部书记担任,方便在河道巡查、整治过程中各方面的调动。各村巡河员原则上由村会计担任,人员变动由河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巡河员实时在岗,实效护河。
二是及时摸排,做好自查自纠。按规定设立河长牌,保证群众监督投诉渠道畅通。对现有河长公示牌进行排摸统计,对人员调整等有变动情况的予以及时更新。确保“河长制”工作能在群众的监督下有效开展,形成全民参与治水的浓厚氛围。
三是督导齐行,保质保量完成巡河。巡河是河长开展护河工作的方式之一,也是及时发现河道问题的重要渠道。雁鸣湖镇成立各级河长微信工作群,积极引导、监督河长开展巡河工作,履行护河职责。要求每天对各管辖巡河情况及时拍照上传,有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的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