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第一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110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2-21发布日期:2017-12-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港第一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港第一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市民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港第一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2.2项目规模:项目用地10600㎡,总建筑面积35853.4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7012.82㎡,地下建筑面积为8840.63㎡。

2.3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实验区乔松街(原航虹路)与如云路(原新港七路)交叉口西南角。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该项目工程建设期内的施工总承包(主体及其配套工程,招标人单独发包工程除外)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如三通一平等配合工作)。

2.5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目标:确保“商鼎杯”

2.6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1.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业绩要求:

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达到1.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 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结果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4.2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5 项目经理资格:

3.5.1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应在本公司注册且名下无其他在建项目(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2 项目经理必须在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在投标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近一年交纳证明)。

3.5.3 项目经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达到1.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以重复,项目经理合同中须显示项目经理姓名);

3.6 其他要求:

3.6.1 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在投标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近一年交纳证明)。

3.6.2 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3.7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航空港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大厅)报名。

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有效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具代理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中心出具的近一年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无其他在建项目的证明;

(5)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

(6)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中心出具的近一年社会保险交纳证明;

(7)近三年(2014年-2016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页查询信息打印页;

(10)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资料;

注:以上资料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原件以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报名资料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市民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6567834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宋蔚莎  卢宗阳

联系电话:0371—63911057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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