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河湖普查和一河一档”建立,“一河一策”规划编制项目询价二次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110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2-22发布日期:2017-12-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河湖普查和一河一档”建立,“一河一策”规划编制项目询价二次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河湖普查和一河一档”建立,“一河一策”规划编制项目已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河湖普查和一河一档”建立,“一河一策”规划编制项目 

二、项目编号:郑港财采询价2017-(003)号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河湖普查和一河一档”建立,“一河一策”规划编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50.24万元

编制周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供应商近5年内(2013年以来)承接过类似水利规划或河道治理项目规划(企业业绩不得与项目经理业绩重复);

5、项目经理近5年内(2013年以来)承接过类似水利规划或河道治理项目规划(项目经理业绩不得与企业业绩重复);

6、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成的财务审计报告

7、提供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明、被授权人和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

8、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人代表、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且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查询页,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报名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审查资料。

以上资料中营业执照(可不带原件)其他资料均查验原件,留胶装复印件一套。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

特别提醒:本项目报名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6.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事大厅。

6.3询价文件费用每套为600元,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信息

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询价文件。

8.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371-861981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先生、李先生

电    话: 0371—65969544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9层招标二部

邮    箱:jdgj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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