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80/2017-00019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经济效益审计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2017年第8号(总第8号) | 成文日期:2017-12-24 | 发布日期:2017-12-24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公告)
2017年第8号(总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登封市审计局自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6月30日,对2012年以来市政府投资的安置房建设、分配、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此次审计的基本情况
(一)审计范围
登封市2012年以来市政府投资的安置房建设、分配、管理情况。
(二)审计对象
市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告成镇政府等。
(三)基本情况
我市安置房建设主要采用:1、政府所属专职公司--天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2、BT模式建设,主要开发公司有:登封禅意嵩泉置业有限公司、郑州市天河集团天润伟业置地有限公司、登封金地置业有限公司、登封市舒漫置业有限公司等多个机构为建设主体,共同参与;3、办事处自建;4、货币化购置;5、货币化一次性补偿等。截止2017年4月末。市政府主导拆迁总户数4075户(含货币化安置户),16657人,涉及14个行政村。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置区过剩资金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
财政投资筹建的安置区资产,没有制定统一管控制度,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相关职能部门管控不到位。
(二)违规出售剩余资产,坐收坐支
每个安置区实际房产都比需要安置房产多,除部分调剂外,剩余房产部分已被出售。调查发现,部分安置区剩余资产,未经公开竞拍,未经评估,未依托市场价格,未经市相关部门审批,由所在办事处或居(村)委会自定价格出售。销售方式多样,有的抓阄获得购买权,有的协商获得购买权,有些面向社会销售等。
(三)安置区建设管理混乱,加大成本开支
中岳申遗安置区原有中岳庙居委会代建管理,建设施工不规范(房建用钢材等材料由中岳庙居委会统一采购供应),资料不全,工程款项支付混乱,部分施工标段工程款已超额支付。
(四)拆迁和建设管理制度不规范,拆迁安置方案执行不严谨
依据拆迁人口分配安置房的分配方案和拆迁协议,没有清晰确切的安置人口、面积、安置增减量变化协议等,在拆迁建设期间,新增人口依据不足(户口证明未提供),分配房产时理解分歧较大,大多存在多报现象。
(五)拆迁安置档案资料缺失,安置依据不足
抽查拆迁安置档案资料,发现档案中拆迁户合法性证明材料缺失,主要是被拆迁者(含家庭成员)必备的土地证明、房产证明、户口证明、身份证明等缺失。
(六)安置房交房滞缓,效率不高
中岳办交河安置区、嵩阳办嵩颖园二期、少林办少林第一社区等建设期较长,特别是交河社区(中岳文苑社区)自2012年开工建设至今仍未交房。时间长达近六年。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