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7952/2017-0027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22 | 发布日期:2017-12-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规范申请审核程序。民政所对辖区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审核、审查,做到不漏户、不漏人,确保低保申请审核各个环节公开、透明。
二是加大动态管理力度。以此次重新审核审查工作为契机,加强对低保家庭入户走访,凡不符合低保条件,坚决予以核销。
三是严格低保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入户调查、审核的流程,对低保对象按“三环节十步骤”重新审核审查,即“申请核评、审核、审批”三个环节,落实“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公示、社区审查、街道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等步骤。
四是健全低保投诉举报核查机制。在各社区办公场所设立低保长期公示栏,同时将各社区享受低保家庭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设有公开监督咨询电话:68130215,并推行专人负责、首问负责等制度。
五是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入户调查必须由2名以上人员入户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方式进行核查,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