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80/2017-00023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经济效益审计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2017年第12号(总第12号) | 成文日期:2017-12-25 | 发布日期:2017-12-25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
2017年第12号(总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登封市审计局2017年5月25日至6月19日对我市2016年度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重点审计了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全市共85个贫困村,截止2017年6月19日,登封市扶贫办整改后建档立卡贫困户7206户27992人,已脱贫5401户21899人,整改后未脱贫贫困户1805户6093人,清退3263户14568人,新进1067户3231人。
2016年安排资金20325.05万元,扶贫办账面支出645.80万元,结余19679.25万元,财政局账面结余16174.95 万元,总计结余35854.20万元。截至2017年5月31日收回扶贫资金12462万元,拨出资金10849.96万元,账面结余12542.24。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市农业扶贫开发办公室及有关行业扶贫单位2016年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基本真实、合法,内控制度运行有效,基本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效益。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年度末扶贫资金结余较大。
截至2017年5月31日仍有结转结余资金12542.24万元,未拨出使用。
(二)部分项目推进迟缓,项目资金拨付滞后
从项目实施情况看,截至2017年5月31日部分项目还未完工,如2016年贫困山区区域特色经济扶持项目余2420万元未拨付占总资金75.15%。异地扶贫搬迁资金余4848.42万元未拨付占总资金58.79%;郑州市金种子互助资金项目发放贷款2036.1万元,发放比例仅有11%。
(三)产业扶贫项目带贫措施落实效果不好,未能按照脱贫帮扶计划扶持困难户脱贫致富
在审计中发现截至2017年5月31日科技产业化扶贫资金未拨付307万元。经询问相关人员属于带贫协议资料没有上报不能拨付,调查中发现科技产业化扶贫项目部分项目存在带贫协议落实时间滞后,扶持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与上报户不符,资料不齐全,没有严格按照带贫协议规定完成,达到扶持带动贫困群众的目的。
(四)各项培训资金结余较大,导致资金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截至2017年5月31日2016年培训资金结余29.648万元占总资金28.86%;2014年、2015年培训资金结余27.18万元占总资金31.24%。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登封市农业扶贫开发办公室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