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14/2017-0004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档案/档案管理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唐庄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档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25 | 发布日期:2017-12-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本机关建设工作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资料,应按档案法规有关规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档案要有专人管理,有存放档案的专用库房、档案箱柜、装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三、做好档案的安全防范工作,档案报关要做到防高温、防潮、防尘、防盗、防鼠、防虫、防光、防火,确保档案的安全。
四、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各种杂物,保持库房内整齐清洁。
五、档案要按不同门类、载体、保管期限分别排列存放。
六、要开展档案的统计、编研工作,建立全卷宗,完善档案管理和检索体系。
七、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档案出入柜应清点无误,不允许擅自借出档案盒随意携带档案外出。
八、档案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或离开本工作岗位时,要严格办理档案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