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73/2017-0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大金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金政文〔2017〕191号 | 成文日期:2017-12-25 | 发布日期:2017-12-2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规[2017]21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规[2016]143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明电[2017]3号)精神,2017年8月对我镇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为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进行了全面排查,段村村委、梅村提灌站等六处建筑符合历史建筑标准,予以上报,现公示如下:
1、段村村委
2、段村张村办公楼
3、梅村提灌站
4、太后庙村古戏台
5、太后庙村魁星楼
6、桑楼村朱家门石寨
大金店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