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雁岭小学临时基建用电工程和郑东新区永平路小学增容供电工程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91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2-25发布日期:2017-12-25
体    裁生效日期:2017-12-26废止日期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雁岭小学临时基建用电工程和郑东新区永平路小学增容供电工程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雁岭小学临时基建用电工程和郑东新区永平路小学增容供电工程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雁岭小学临时基建用电工程和郑东新区永平路小学增容供电工程已获得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用电工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雁岭小学临时基建用电工程和郑东新区永平路小学增容供电工程二标段二次

2.2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永平路小学位于西周路与万通路交叉口东南角;

2.3项目概况:郑东新区永平路小学10KV增容供电,郑东新区永平路小学位于西周路与万通路交叉口东南角,新建面积约12333㎡。

2.4工    期:50日历天

2.5质    量: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新建箱式变电站的安装调试,内外部高压电缆的布设、试验,所有材料、设备供货及其施工(设计图纸及供用电项目协议内容),工程开工直至正常运行交付使用。

二标段:郑东新区永平路小学增容供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郑州市供电部门已办理备案手续,具有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或以上)、承试四级(或以上)、承修四级(或以上)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企业业绩要求:企业2014年09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在建或已完成的供配电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在2014年09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已完成的供配电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 其他要求:

3.6.1对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须具有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6.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报名单位2017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4投标人需提供可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5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书留原件。下列资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在郑州供电公司有备案手续的承诺,格式自拟。

(3)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

(4)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没有担任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

(5)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6)提供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证明;

(8)省外企业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10)投标人需提供可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材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建设部颁发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直辖市)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  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至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5.2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 韩先生  李女士  李先生

电    话: 0371-88811803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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