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卢店镇克俭秸秆回收销售中心年回收综合利用5000吨固废项目

索 引 号:416264958/2017-00190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2-26发布日期:2017-12-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卢店镇克俭秸秆回收销售中心年回收综合利用5000吨固废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9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卢店镇克俭秸秆回收销售中心

年回收综合利用5000吨固废项目

登封市卢店镇西五司村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登封市卢店镇范二宾水泥制品厂拟投资157万,在登封市卢店镇西五司村建设年回收综合利用5000吨固废项目

 

项目运营期原材料装卸以及粉碎工段有少量粉尘产生。在粉碎工段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所产生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用于农田施肥;洒水用水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粉碎机、传输皮带等机器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将设备置于厂房内、合理布置、安装减振垫、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化粪池污泥清理后运送至农田施肥;员工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


附件
  • 登封市卢店镇克俭秸秆回收销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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