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8年春节走访慰问及拥军慰问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111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2-26发布日期:2017-12-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8年春节走访慰问及拥军慰问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8年春节走访慰问及拥军慰问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8年春节走访慰问及拥军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65)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资金:160万元

招标内容:

注:各物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书),营业范围须包含所投相应物品的生产或经销方面的内容。

3投标人须提供最近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指年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非企业性质的单位可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4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6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结果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不可同时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四、网上报名须知:

1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诚信库会员注册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2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zzhkgggzy.cn/)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五、报名注意事项::

法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负责人持有效证件及本人身份证到达现场报名(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16年12月份以来社保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三个月或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或查询途径,且可随时查询);同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留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并装订成册。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原件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2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3 招标文件及资料费售价:500元/套,此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16日9时30分;

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与祥港路交叉口西南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17-86199766

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兴华南街西北角升龙8号院B座21层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方式:17801058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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