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创新平台的管理和运行评价,按照《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2016年及之前获批的省企业技术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做好评价材料(企业技术中心提供附件1和附件2,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提供附件3和附件4)的编制工作。
二、请于2018年1月5日前将评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式行文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二楼经发局,电子版发送至gxqjfj2015@126.com。
联 系 人:姜欣如
联系电话:67983676
联系邮箱:gxqjfj2015@126.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和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评价工作的预通知.doc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