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9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27 | 发布日期:2017-12-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12-28 | 废止日期 |
1. 招标条件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企业服务中心(湖心岛)、十七中办公点物业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委托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企业服务中心(湖心岛):总面积约8000平方;其中1号楼432㎡、2号楼672㎡、3号楼252㎡、绿化60㎡。
十七中办公点:总面积约14030㎡ ;其中三栋楼共占地面积1440㎡ ,1号楼建筑面积1440㎡ ,2号楼建筑面积1440㎡ ,3号楼建筑面积1920 ㎡ ,绿化面积1485㎡ , 公共卫生间1220㎡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包含:公共秩序维护、水电维修及维护、卫生保洁与绿化、垃圾清运与化粪池清掏等,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限:24个月。
2.4 预算金额:每月114347.7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类似物业服务内容;
3.3 2015年以来具有类似物业服务项目经验;
3.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时按照资格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原件经核对后立即退还)。
(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2016年度审计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视为原件);
(5)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登记信息网页截图(须含公司股权页),网页截图视为原件;
(6)2015年以来类似业绩合同;
(7)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他文件。
4.2 投标人投标报名后,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29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号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86103586
传 真:0371—86103586
电 邮:2602893914@qq.com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