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12448/2017-00023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 |
发布机构:荥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专项整治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29 | 发布日期:2017-12-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辖区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12月27日上午,荥阳食药局叶青立副局长带领流通科到辖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针对“双节”市场食品消费特点,以乳制品、儿童食品、米面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豆制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现制现售等食品为重点品种,详细检查各经营单位经营资质、食品贮存、环境卫生、进货查验落实情况以及是否销售三无、过期食品等。
食药监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食品的时候,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并注意保存相应的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也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果发现不合格食品,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