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登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49/2017-00491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业务信息/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财政,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
文    号:登政文〔2017〕130号成文日期:2017-12-21发布日期:2017-12-2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登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性债券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39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郑政文〔2017〕127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登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当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登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自动转为登封市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金军   代市长

副 组 长:康红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国资办、金融办、人行登封支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王建永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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