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妇幼保健所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 索引号:005267302/2017-002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中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12-29
  • 发布日期:2017-12-2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原区妇幼保健所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及《河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为提高我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区妇幼保健所组织人员于2017年11月13日至12月28日,对辖区内100多家注册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督导检查。

    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是指导幼儿园做好一切保育工作的基础,此次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园所等级不同,采取相应检查标准进行督导。通过实地查看硬件设备、查阅档案资料、汇总资料、反馈督导情况等方式进行。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大部分幼儿园能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但一些个体园所仍存在一些问题,保健人员流动性大,膳食管理不科学,卫生消毒不严格、各项记录不完整等,对于存在问题,督导人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区妇幼保健所将加大督导力度,为我区在园儿童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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