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1-03 | 发布日期:2018-01-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01-04 | 废止日期 |
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四期轻钢玻璃顶棚、轻钢玻璃雨棚、玻璃采光井、玻璃幕墙、全玻栏板(商业中庭上空)专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CZB012017124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四期轻钢玻璃顶棚、轻钢玻璃雨棚、玻璃采光井、玻璃幕墙、全玻栏板(商业中庭上空)专业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四期轻钢玻璃顶棚、轻钢玻璃雨棚、
玻璃采光井、玻璃幕墙、全玻栏板(商业中庭上空)专业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2个地块,其中:宗地一
(BS01-08-04):位于天府路以东、豫兴大道以北、康庄路以西,同舟路以南;宗地二
(BS01-09-04):位于康庄路以东、豫兴大道以北、岗吴路以西、同舟路以南范围内的居住
用地;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 工 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2015年10月11日前到期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如不能提供的,需提供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出具的执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证明或继续教育证书到期前最后一个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自2014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原件或其相关证明材料)。
3.4项目经理业绩: 须具有自2014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原件或其相关证明材料)。
注: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河南省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河南省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7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经查询有违法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2参加报名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2016年01月至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4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7.5投标人可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1)“郑州建设信息网”上确认报名的回执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人注册所在省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5)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9)“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0)省外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9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办理地点: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800/67171613)。
4.2.2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1月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低点:郑州市万通街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
8.2投标报名时所有拟派人员须与后期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保持一致,不得更换。
8.3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万通街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姜女士 韦先生
联系电话: 0371-88811801
电子邮箱;lczbdl01@163.com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