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1X/2018-0009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公安局 | 关 键 词: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1-05 | 发布日期:2018-01-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编制上街区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区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研究,明确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同抓、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局机关各部门的年终考核,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指导,确保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二、稳步推进主动公开信息工作
始终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2017年上街区局网站共上传各类信息127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而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逐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在15个法定工作日内高效、优质、规范地完成依申请公开事项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各相关部门的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职责、流转流程、工作责任、办理时效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将之纳入年终部门考评,确保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互相协作,真正把公安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促进依法行政。
四、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公开内容
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审查,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一步完善文件保密审核制度,规范保密审核程序,在文件起草部门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和市局保密办审查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再予公开或不公开。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2017年,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我们将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形式,推动全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