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民宗委关于依托网格做好涉伊涉穆网络舆情工作

索 引 号:005291022/2018-0000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 键 词: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1-03发布日期:2018-01-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民宗委关于依托网格做好涉伊涉穆网络舆情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民委《关于做好涉伊涉穆网络舆情工作的通知》的工作指示精神,民宗委各乡镇网格下沉人员深入各清真寺、马沟福利院等场所对开办假期班、培训班的情况进行排查,我委工作人员与寺管会成员进行座谈,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一是强化组织。以街道(镇)为辐射点,以村(社区)为端口的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的作用,实现上传下达、左右协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沟通网络,并明确村(社区)专(兼)职民族宗教信息员,畅通舆情信息渠道。

二是加强领导。成立了民族宗教网络舆情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各街道(镇)统战委员及各宗教团体负责人担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网络舆情及网民来信来电等相关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措施。荥阳市民宗委切实将把网络舆情及网民来电来信工作纳入各街道统战工作考核,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街道(镇)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着力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坚持舆情信息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各街道(镇)对重要情况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确保第一时间报送,积极有效应对和正确引导网络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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