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告成镇大冶镇下放部分县(市)级管理权限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49/2018-000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下放部分县(市)级管理权限
文    号:登政〔2017〕40号成文日期:2017-12-31发布日期:2018-01-0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告成镇大冶镇下放部分县(市)级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豫办〔2015〕31号)文件要求,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政府行使的权限,采取授权、委托的方式,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实施;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行使的权限,采取简化程序、减少环节、限时办结等方式,为镇域发展提供便利。现需赋予告成镇、大冶镇部分县(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重点扩大告成镇、大冶镇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

经研究,现决定为告成镇、大冶镇下放一批县(市)级管理权限事项。市直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对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操作复杂、专业性强的下放权限落实到位。告成镇、大冶镇要承接好、使用好所赋予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抢抓机遇,积极探索,加快发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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