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86213728/2018-0005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1-08 | 发布日期:2018-01-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街道、樱桃沟管委会,各考核认定部门:
为全面准确评价2017年度各乡镇街道、樱桃沟管委会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现就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7个乡镇街道、樱桃沟景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及依据
本次考核严格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七区2017年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综合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二七办〔2017〕48号),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公室《关于下发2017年各乡镇街道、樱桃沟管委会年度目标的通知》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本次考核严格控制现场考核批次,简化考核程序,以日常考核掌握的情况为主,现场考核为辅。
三、考核程序
(一)自查申报(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6日)
1、年度工作自查报告。全区各乡镇街道、樱桃沟管委会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开展情况,遵照客观真实、条理清晰的原则撰写自查报告,标题统一为“XX乡镇、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主要包括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年度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内容)。
2、加分事项申报。根据《二七区2017年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综合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中规定的《加分事项内容及标准》,填报《2017年度各单位加分事项申报表》(附件3)和《2017年度各单位加分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相关证明材料拍照上传智慧督查系统。
(二)考核认定(2018年1月17日— 2018年1月22日)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认定。各考核认定部门每季度根据各乡镇街道、樱桃沟管委会每月在智慧督查系统上提交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结合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季度考核评分及全年总评分(包括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年度目标)。
2、阶段性重点工作的认定。阶段性重点工作包括:①年度内市委、市政府以正式文件安排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②区委、区政府以正式文件安排部署的或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确定的阶段性重点工作;③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安排部署可确定为阶段性重点工作的其他工作。结合2017年区中心工作,请牵头开展经济发展与大气污染防治双统筹工作,双迎攻坚工作,信访稳定“大排查 大调处 大化解”百日行动工作,安置房网签工作,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对涉及相关工作的单位进行考核评分。
3、加分事项的认定。区绩效目标室对各单位加分事项进行汇总、审核、审定。
(三)汇总评鉴(1月23日—2月10日)
区绩效目标室对各考核认定部门提交的成绩进行汇总,综合加扣分事项,初步确定各乡镇街道、樱桃沟管委会目标得分,报送区大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四、具体要求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
1、年度工作自查报告。需经单位一把手审阅,并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1月16日前报送至区绩效目标室,电子版报邮箱。
2、加分事项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包括奖牌、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待审核后返还原件。申报表需经单位一把手审阅,并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1月16日前报送至区绩效目标室,电子版报邮箱。
3、阶段性重点工作考核认定部门评分情况。需经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分管区领导审阅批准签字后,于2018年1月22日前报送至区绩效目标室备案核查。
4、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各考核认定部门需将每季度成绩上传智慧督查系统,连同年度总评成绩,报分管区领导审阅批准签字后,于2018年1月22日前报送至区绩效目标室备案核查。
以上材料,按时间要求报送至区绩效目标室(会议中心306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erqikaopingban@126.com,联系电话:61176355。
(二)其他要求
1、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按要求统一安排,任何考核认定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检查、考核活动。确需到现场考核的,须单位申请,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2、各考核认定部门要客观、全面、准确地评价各乡镇街道、樱桃沟管委会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遵守考核纪律,严肃对待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一旦提交,即为该项工作的最终得分。
3、各乡镇街道、樱桃沟管委会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各考核认定部门的工作,不得进行干扰或妨碍,不得提供虚假数据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