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局连续四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 索引号:005252338/2018-000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1-08
  • 发布日期:2018-01-0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工商局连续四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日前,第五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郑州市工商局在全国文明单位评选中连续四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四连冠”。

    近年来,郑州市工商局新一届党组在郑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文明办悉心指导下,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牢固树立“文明创建统揽一切工作”理念,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在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郑州市工商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制定了规划方案,切实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的干部思想道德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和工商文化建设。在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环境,依法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强化消费维权、保障民生,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形象等各方面硕果累累。

    郑州市工商局将以“全国文明单位”四连冠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加快推进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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