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索 引 号:735529845/2018-00006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发布机构: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市场,监管,食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1-08发布日期:2018-01-0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河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中牟县海英顺鑫粮油商行“香万家”熟榨葵花籽油风险监测项为问题样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中牟县海英顺鑫粮油商行于2017年8月30日经销的“香万家”熟榨葵花籽油(规格型号:5L/桶、质量等级:三级、生产日期:2016年12月13日),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风险监测项为问题样品。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风险监测问题报告后,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企业送达《河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抽样单编号:SC174124011025)、《检验报告》(N0:KFSC20171415-1),告知企业享有申请复检等权利,当事企业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和异议。

经现场调查:1、中牟县海英顺鑫粮油商行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2、店内销售区域经现场检查无熟榨葵花籽油桶装产品;3、店内现场检查也未发现北京佳顺香油脂有限公司(分装)产品;4、据负责人刘志勇反映,抽检后剩余4桶熟榨葵花籽油已经全部退还给供货商。

中牟县海英顺鑫粮油商行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商行改正:

进货时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商行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经调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该商行采购食品时未履行索证索票手续,未查验供货商所提供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以后采购食品,一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