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12448/2018-00004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 |
发布机构:荥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专项整治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1-10 | 发布日期:2018-01-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元旦过后,荥阳市各乡镇(街道)食药监管所持续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以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肉制品、面粉、大米、植物油、白酒和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人流量大的大型商超、旅游景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销售经营行为。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和提供“年夜饭”餐饮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查看其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档案,进货台账是否齐全,餐具清洗消毒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一次接待人数超过100人的餐饮单位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等。
截至目前,豫龙所以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校园食堂为重点对象,出动执法人员 24 人次,检查市场2家次,学校食堂2家次,其他经营单位18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立案1起。
刘河所联合工商所重点对流通户、生鲜肉经营摊位进行检查,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6家,生鲜肉经营摊位3个,下达监督检查记录6份。
广武所重点对辖区旅游景点及周边开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家,流通领域超市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