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及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围绕“四链一城”的总体目标,发挥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重要功能,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郑开管〔2017〕23号的有关要求,现进行2017年度金融类机构发展专项资助、奖励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郑开管〔2017〕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第十五条等规定的企业、项目及“364”智慧产业进行申报,具体申报细则见附件。
二、申报对象和项目类别
1、注册地为高新区内参与科技保险、贷款的中小科技型企业补贴。(详见实施意见第三条)
2、高新区新设立或新迁入并经区金融监管部门认定投资类企业对我区的项目投资额实施奖励(含虽不在高新区注册但投资高新区企业金融机构)(详见实施意见第五条)。
3、高新区新设立或新迁入并经区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的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连续五年依据其对区发展贡献进行奖励(详见实施意见第五条)。
4、新设金融机构租赁区内自用办公用房,入驻科技金融服务广场企业,享受房租补贴(详见实施意见第五条)。
5、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小贷机构为高新区企业提供担保贷款业务,享受相关补贴(详见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七条)。
6、银行对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按银行每年在高新区所新增加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户数进行奖励(详见实施意见第八条)。
7、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奖励(详见实施意见第八条)。
8、新设立、引进各类科技金融行业协会、学会、研究机构、培训机构奖励(详见实施意见第十二条)
三、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1月10日-1月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办理。
地点:郑州高新区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1号楼A218金融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东海 平雨馨
电话:61738267 67896185
邮箱:zzgxqjrb@126.com 请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该邮箱
高新区金融办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