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增设地方史工作处获批

  • 索引号:416050183/2018-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发布机构: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 关键词:机关事务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1-15
  • 发布日期:2018-01-1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增设地方史工作处获批

    2018年1月10日,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设立地方史工作处的批复》(郑编办〔2018〕7号),同意市史志办设立地方史工作处,规格正科级,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一正一副)。地方史工作处主要职责:拟订全市地方史工作制度与编纂规范,指导全市地方史编纂工作;组织开展地方史编纂工作;组织全市地方史理论研究与对外交流;负责地方志与地方史宣传工作。

    这次增设地方史工作机构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好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史编写出版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南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执行《郑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23号),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加快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进一步做好地方史志工作,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更好服务于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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