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审计局关于县文通路道路两侧绿化四标(商都大道-迅达路)、五标(迅达路-站前大道)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索 引 号:005294984/2018-00052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关 键 词:审计
文    号:牟审投报〔2018〕9号成文日期:2018-01-16发布日期:2018-01-16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审计局关于县文通路道路两侧绿化四标(商都大道-迅达路)、五标(迅达路-站前大道)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自2017年11月3日至2018年1月8日,对中牟县文通路道路两侧绿化四标(商都大道-迅达路)、五标(迅达路-站前大道)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中牟县文通路(商都大道-迅达路)道路两侧绿化(四标段)建设项目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中牟县,包括文通路道路两侧10-37.5m不等景观绿化,文通路道路两侧绿化南起文博路,北至商都大道。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园路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灌溉工程,供水工程,电力工程。土石方工程主要为±0.00以下回填土及弃土。园路工程为一级园路、二级园路、路牙及花岗岩铺装。园林景观工程主要为土山丘堆砌、景石、座椅、围栏、标志牌、垃圾桶、防腐木坐凳安装。绿化工程主要栽植乔木:银杏、石楠、雪松、金叶复叶槭、法桐、乌桕、合欢、复羽叶栾树、白蜡、枫杨、五角枫、大叶女贞;主要栽植地被植物:木槿、山杏、白玉兰、石楠球、红叶碧桃、桂花、红花石榴、西府海棠、美人梅、紫薇、紫丁香、金银木、山桃、金叶女贞、紫穗狼尾草、丰花月季、大叶黄杨、萱草、蒲苇、细叶芒、八宝景天、玉簪、花叶芦竹、南天竹、红叶石楠、鸢尾、葱兰、血草、连翘、金焰绣线菊、早园竹、红花酢浆草、细叶麦冬、宿根天人菊、白三叶。喷灌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打井、设置水泵、塑料给水管埋设、塑料雨水管、闸阀、检查井及雨水口施工。电力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配电箱施工、VJV-3*10电缆及相应保护管埋设、地埋灯及庭院灯的施工。项目立项批复文号为牟发改资〔2015〕8号文。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江西滕王阁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6月10日,合同价款:8365699.00元。合同内送审结算金额为8240738.51元(比合同价低124960.49元,主要原因为紫穗狼尾草、红花酢酱草、白三叶、烧结砖铺装、小料石花岗岩铺装、路牙铺设实际工程量少于合同工程量),变更签证送审金额为648949.34元(主要内容为两个方形廊架增加费用328699.55元、供水主管道增加费用217398.90元、安装车挡增加费用26490.11元、水井增加费用43204.23元、外运垃圾增加费用33156.55元)。

实际开工日期:2015年6月15日,实际竣工日期:2015年12月15日,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建设单位: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设计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华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西滕王阁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中牟县文通路(迅达路-站前大道)道路两侧绿化(五标段)建设项目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中牟县城西部文通路,南起站前大道北至文博路,呈南北走向,两侧宽度10~37.5m不等。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园路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灌溉工程,供水工程,电力工程。土石方工程主要为±0.00以下回填土及弃土。园路工程为一级园路、二级园路、路牙、花岗岩铺装及木铺装。园林景观工程主要为土山丘堆砌、景石、座椅、围栏、标志牌、垃圾桶、防腐木坐凳安装。绿化工程主要栽植乔木:银杏、大叶女贞、朴树、枇杷、法桐、刺槐、复羽叶栾树、白蜡、乌桕、重阳木、五角枫、合欢、金叶复叶槭、石楠、雪松;主要栽植地被植物:紫叶李、暴马丁香、石楠球、红叶碧桃、桂花、红花石榴、西府海棠、紫薇、紫丁香、金银木、白玉兰、木槿、金叶女贞、紫穗狼尾草、丰花月季、大叶黄杨、萱草、细叶芒、八宝景天、玉簪、花叶芦竹、南天竹、红叶石楠、鸢尾、细叶麦冬、血草、红瑞木、金焰绣线菊、早园竹、连翘、红花醡浆草、葱兰。喷灌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打井、设置水泵、塑料给水管埋设、塑料雨水管、闸阀、检查井及雨水口施工。电力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配电箱施工、VJV-3*10电缆及相应保护管埋设、地埋灯及庭院灯的施工。项目立项批复文号为牟发改资〔2015〕8号文。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陕西新鸿业生态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6月12日,合同价款:10752609元,合同内送审结算金额为10592592.48元(低于合同金额160016.52元,主要原因为景观灯柱、铸铁管、塑料管、金叶女贞、紫穗狼尾、八宝景天、公厕保温、采暖工程的合同工程量减少),变更签证送审金额为883062.33元(主要内容为文通路增加HDPE DN600顶管98938.66元、下穿翡翠明珠售楼部HDPE DN600顶管97504.78元、公厕化粪池42356.34元、压力罐和深井67546.32元及其它项目576716.23元)。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2月15日,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建设单位: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设计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华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陕西新鸿业生态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县文通路(商都大道-迅达路)道路两侧绿化(四标段)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价8390811.78元

中牟县文通路(迅达路-站前大道)道路两侧绿化(五标段)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价10782245.52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北中工审报〔2017〕-652号、653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文通路道路两侧绿化四标(商都大道-迅达路)、五标(迅达路-站前大道)工程项目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施工单位多报工程造价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造价1192285.36元。

(一)经审计,中牟县文通路(商都大道-迅达路)道路两侧绿化(四标段)建设项目送审结算金额8889687.85元(其中:合同内送审金额8240738.51元,变更签证送审金额648949.34元);审定8390811.78元;审减498876.07元。

(二)经审计,中牟县文通路(迅达路-站前大道)道路两侧绿化(五标段)建设项目送审结算金额11475654.81元(其中:合同内送审金额10592592.48元,变更签证送审金额883062.33元);审定10782245.52元;审减693409.29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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