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索 引 号:00530322X/2018-0002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财政局关 键 词:财政,资金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1-18发布日期:2018-01-1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第六十七条:“在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结合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收入短收的实际情况,相应预算总收支等有关事项需要调整,根据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市政府关于2017年登封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市本级预算总收入由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772,508万元调整为667,983万元,调减104,525万元;预算总支出由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772,508万元调整为667,983万元,调减104,525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由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507,490万元调整为350,048万元,调减157,442万元;地方财政支出由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578,357万元调整为393,310万元,调减185,04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的调整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427,228万元调整为398,004万元,调减29224万元。其中: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由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162,210万元,调整为155,842万元,调减6368万元。

2.债券转贷收入增加923万元,主要是上级代发置换债券收入923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由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37183万元调整为83268万元,增加46085万元。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所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返还性收入)。

4.下级上解收入由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44535万元调整为45331万元,增加796万元。主要是预算执行中部分乡镇收入增收造成上解收入增加所致。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当年动用2974万元,增加2974万元。主要是由于今年收入减收较多,把市本级增设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全部动用,予以弥补年度收支差额。

6.调入资金由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164,700万元调整为91066万元,减少73634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短收较多,相应从政府性基金收支结余中调出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的调整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427,228万元调整为398,004万元,调减29224万元。其中: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由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397,777万元调整为334,583万元,调减63194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由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5604万元调整为30649万元,增加5045万元。主要是上解扶贫存量资金所致,另外,受我市税收收入结构变化,上划上级的增量经费也有所减少。

3.补助下级支出由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147万元调整为30149万元,增加28002万元。主要是按照我市市乡财政体制算账,应由市本级负担,在预算执行中下达乡镇财力补助或追加指标补助事项所致。

4.转贷下级支出增加923万元,主要是上级代发的置换债券收入市本级又转贷给乡镇。

上述调整具体情况详见表二。

综合以上因素造成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由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397,777万元变化为334,583万元,减少63194万元,随之用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的支出由397,777万元调整为334,583万元,减少63194万元。由于市本级财力减少较多,市政府按照 “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保民生、保改革”的原则安排支出,将年初安排的预留执行调资政策资金支出预算中调减26000万元;将年初安排的技术与研究开发费用中本年内无需再列支部分调减1594万元,将年初财政预留的职业年金未形成支出部分调减3000万元,将年初安排的散煤治理工作补贴资金调减2281万元,因归并津补贴政策落实将年初预留而不需用的住房补贴资金8580万元予以调减,同时为确保年度收支平衡,将2017年已列支部分项目资金18920.17万元转列暂付款,其中:拨付登电集团少林机场建设资金7000万元,拨付新登集团中禾商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资金3000万元,拨付少林街道办事处国有土地及房屋收购资金8920.17万元。从2017年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看,市本级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按时发放,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及时足额缴纳,调资等政策有节奏执行,其他教育、社保、医疗、节能环保等民生支出已得到较好保障,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5.87%。市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支出预算变化情况为:

◆教育支出由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106,917万元调整为99,318万元,减少7599万元。主要是因为年初安排的教师职工从2014年10月-2016年9月的补发工资指标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未彻底到位,将无法执行的支出指标予以调减。

◆科技支出由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4983万元调整为3389万元,减少1594万元,主要是2017年市本级安排的4000万元技术与研究开发费用由于部分科技项目未最终评审完毕,本年内无需再列支予以调减。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32367万元调整为28613万元,减少3754万元,主要是年初财政预留的职业年金3000万元因养老保险征缴制度改革未完全执行到位,最终未形成支出,市财政将剩余指标予以调减。

◆节能环保支出由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8132万元调整为5851万元,减少2281万元。主要是散煤治理工作所需的补贴资金由于涉及千家万户,根据补贴工作进度,先用上级下达的资金予以安排,将本级安排的预算资金2281万元予以调减。

◆其他涉及民生的重点支出预算未予以调减。

市本级财力短收后,市政府还通过压缩其他支出来达到收支平衡。(具体详见附表二)。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

(一)收入预算的调整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345,280万元调整为289,979万元,调减55301万元。其中: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由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345,280万元,调整为194,206万元,调减151,074万元。

2.债券转贷收入增加91788万元,主要是上级代发置换债券收入91788万元。

(二)支出预算的调整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345,280万元调整为289,979万元,调减55301万元。其中: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由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180,580万元调整为58,727万元,调减121,853万元。

2.调出资金由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164,700万元调整为91066万元,调减73634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短收后,相应从政府性基金收支结余中减少调出资金。

3.补助下级支出当年增加47908万元。主要是在预算执行中追加乡级指标补助所致。

4.债务还本支出增加91788万元,主要是上级代发的置换债券收入市本级用于偿还原债权人。

上述调整具体情况详见表三。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短收后,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基金支出预算也相应调减年初安排的支出项目121,853万元,主要调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类资金13000万元,新型社区、安置区等建设项目资金7778万元,110KV城关及城东变电站电缆线路改造资金730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及产业发展扶持资金6712万元(部分扶贫资金从财政存量资金中解决),城乡交通路网建设工程资金6330万元,清算以前及2017年度土地收储成本资金5579万元,美丽乡村、农村垃圾建设项目5200万元,林业占地补偿费及生态廊道建设工程4725万元,农田水利、供水管网建设项目资金4008万元,郑州汽车底盘厂改置安置款2573万元;以上调减事项,一是受财力短收予以压缩调整,二是部分事项受工作进度影响,当年形不成实际支出,通过以后年度预算予以安排。另外,年度预算执行中,部分项目支出由市本级调入乡级47908万元,也是造成市本级支出预算调减的主要因素。

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报告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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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调整预算表2018.1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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