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及有关统计报表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3963/2018-0009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郑农办〔2018〕7号成文日期:2018-01-19发布日期:2018-01-1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及有关统计报表的通知

郑农办〔2018〕7号各县(市、区)农委,各开发区农业部门:  按照河南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及省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统计报表报送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7年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产业化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年报表  2017年年报表共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材料采购支出表》、《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产品产量表》、《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产品产能表》、《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一览表》、《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年度调查表》、《河南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年报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等8张报表。其中,《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材料采购支出表》、《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产品产量表》、《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产品产能表》、《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一览表》、《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表》6张报表由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逐级汇总上报;《河南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年报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2张报表由企业通过河南省农业产业化统计系统(http://cyhtj.haagri.gov.cn/)直接填报。  在2017年年报表中填报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表》41行指标为国家级龙头企业数量,42行指标为省级龙头企业数量,43行指标为市级龙头企业数量。根据农业部最新要求各单位填写该指标数量的同时,要填报龙头企业名称及龙头企业级别(见附表1),请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汇总后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按照年报时间要求报送至市农委农业产业化办邮箱(nycyh@126.com)。  二、2018年定期报表  2018年定期报表分别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指标月报表》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情况季报表》。《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指标月报表》由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逐级汇总上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情况季报表》由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统计系统直接填报。  三、报表填报及报送时间  1.2017年年报表日期为2018年元月15日至2月22日。  2.2018定期报表月报表上报日期为次月10日之前。  3.2018定期季报表上报日期分别为一季度报表3月15日前,二季度报表6月15日之前,三季度报表9月15日之前,四季度报表12月15日之前。  四、有关要求  1.关于2017年年报。2018年2月22日之前通过统计系统报送2017年年报,同时提交当地农产品加工业和龙头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打印年报表并装订后,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市农委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2.关于2018年定期报表。各单位按时汇总上报月报表,并在季度末提交农产品加工业运行分析报告。同时督促辖区内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按时限要求上报季报表。  联系人:周华  6017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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