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29X/2018-00005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调查,保证金 | |
文 号:上审调报〔2018〕1号 | 成文日期:2018-01-17 | 发布日期:2018-01-19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上街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7日,对郑州市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郑州市上街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区交通局)、郑州市上街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工信委)2016年7月至2017年11月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工信委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上街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工程建设领域涉企保证金基本情况。
2016年7至2017年11月区住建局保留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计 17840147.92元。应返 6439750元,实返6439750 元,逾期返还违约金0元。不存在已取消的保证金种类,不存在已取消的保证金逾期未还情况。未在23项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和9项河南省涉企保证金项目清单范围外设立由企业缴纳或承担的各类保证金。
2016年7至2017年11月区交通局不存在已取消的保证金种类和应保留的保证金种类,不存已取消的保证金逾期未还情况和保留的保证金逾期未还情况,未在23项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和9项河南省涉企保证金项目清单范围外设立由企业缴纳或承担的各类保证金。
2016年7至2017年11月区工信委不存在已取消的保证金种类,不存已取消的保证金逾期未还情况,未在23项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和9项河南省涉企保证金项目清单范围外设立由企业缴纳或承担的各类保证金。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6年以来,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工信委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涉企保证金,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和“放管服”改革深化,切实降低了企业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保障了农民工利益,提高了政府信誉,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2018年1月17日